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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12/15 15: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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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我咋感觉有点热?

刚接种了新冠疫苗的同事出现发热的症状,

但一起打疫苗的其他小伙伴并没有出现发热等情况,

这让同事有点慌。

发热是疫苗导致的吗?

能不能使用退热药?

针对这一问题,今天来细细讲一下。

01

发热是什么?

发热是机体对抗细菌、病*或其它物质的一种反应,发热时机体的各种免疫功能都被“激活”,新陈代谢速度加快、抗体合成增加、吞噬细胞活性增强等,可以抑制病原体的生长、繁殖。因此,发热是人体对抗入侵病原的一种保护性反应,是人体正常发动免疫系统抵抗感染的一个过程,有利于患者恢复。

引起人体发热的原因非常多,其中最常见的原因是感染性疾病,例如各种细菌、病*的感染,有时接种疫苗也会导致发热。不同原因引起的发热的特点有可能不同,根据体温、持续时间、波动情况、其他伴随症状等,可分析出发病的原因。

通常较低的热度(小于38.5℃)对患者健康并不会造成不良影响,此时不建议使用退烧药,这反而会不利于康复,而且不利于判断发热的原因。

02

疫苗引起的发热有什么不一样?

一般来说,接种疫苗导致的发热具有区别于其它类型发热的特点。

疫苗中的成分有时会导致人体出现一过性发热,但是热度通常不超过38.5℃,且持续时间短。一般来说,疫苗导致发热的发生率不高,不会引发其他疾病,不需要进行特别处理。

灭活疫苗,比如新冠疫苗等,接种后4-24小时可能会出现体温升高,一般可以持续1-2天,很少超过3天。

接种减*活疫苗,如麻疹疫苗、水痘疫苗等,由于疫苗中含有的病*成分会在体内增殖,可引起轻度的感染。这种情况下引起的发热出现较晚,通常在接种后7-12天左右发生,持续1-2天即消退。

03

接种疫苗后出现发热如何处理?

如果接种疫苗后出现单纯发热而无其他症状,且体温在38.5℃以下时,一般不需要采取任何处理,多喝水、适当休息、注意保暖,防止继发其他疾病。

热度较高时,可适当服用退热药,或采用物理降温。

但如果出现热度持续不退或发热之外的其他症状,应高度怀疑是其他原因导致的发热,应及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治疗,以免延误病情。

3月29日,国家卫健委网站发布《新冠病*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全文如下:目前,我国已有5个生产企业的新冠病*疫苗批准附条件上市或紧急使用。附条件批准上市的3个灭活疫苗和腺病*载体疫苗Ⅲ期临床试验期中分析结果显示,疫苗保护效力均达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型冠状病*预防用疫苗临床评价指导原则(试行)》的要求,也符合世界卫生组织《新冠病*疫苗目标产品特性》推荐的指标要求。临床试验和紧急使用阶段及前期重点人群较大规模接种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数据表明,新冠病*疫苗安全性良好。获批紧急使用的重组新冠病*疫苗(CHO细胞)Ⅱ期临床试验结果显示具有良好的免疫原性和安全性。基于我国获批疫苗的临床试验研究数据和新冠肺炎的流行病学特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病*疫苗工作组起草了本指南,并经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指南供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预防接种单位开展新冠病*疫苗预防接种使用。一、疫苗种类(一)灭活疫苗。附条件批准上市的3个新冠病*灭活疫苗产品分别由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所)、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所)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科兴中维)生产。其原理是使用非洲绿猴肾(Vero)细胞进行病*培养扩增,经β丙内酯灭活病*,保留抗原成分以诱导机体产生免疫应答,并加用氢氧化铝佐剂以提高免疫原性。(二)腺病*载体疫苗。附条件批准上市的腺病*载体疫苗为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康希诺)生产的重组新冠病*疫苗(5型腺病*载体)。其原理是将新冠病*的刺突糖蛋白(S蛋白)基因重组到复制缺陷型的人5型腺病*基因内,基因重组腺病*在体内表达新冠病*S蛋白抗原,诱导机体产生免疫应答。(三)重组亚单位疫苗。获批紧急使用的重组亚单位疫苗为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智飞龙科马)生产的重组新冠病*疫苗(CHO细胞)。其原理是将新冠病*S蛋白受体结合区(RBD)基因重组到中国仓鼠卵巢(CHO)细胞基因内,在体外表达形成RBD二聚体,并加用氢氧化铝佐剂以提高免疫原性。二、推荐免疫程序(一)适用对象。18周岁及以上人群。(二)接种剂次和间隔。1.新冠病*灭活疫苗(Vero细胞)接种2剂;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3周,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2.重组新冠病*疫苗(5型腺病*载体)接种1剂。3.重组新冠病*疫苗(CHO细胞)接种3剂;相邻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4周。第2剂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8周内完成,第3剂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6个月内完成。(三)接种途径和接种部位推荐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三、其他有关事项(一)迟种补种。对2剂或3剂次程序的疫苗,未按程序完成接种者,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对在14天内完成2剂新冠病*灭活疫苗接种者,在第2剂接种3周后尽早补种1剂灭活疫苗。对在14-21天完成2剂新冠病*灭活疫苗接种的,无需补种。(二)加强免疫。现阶段暂不推荐加强免疫。(三)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暂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免疫球蛋白时,可不考虑与新冠病*疫苗的接种间隔。(四)不同疫苗产品替换。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如遇疫苗无法继续供应、受种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五)新冠病*感染及抗体筛查。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核酸及抗体检测;接种后也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六)接种禁忌。通常的疫苗接种禁忌包括:(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5)妊娠期妇女。本指南对说明书中所列部分接种禁忌或慎用人群,参照下述特定人群接种建议执行。四、特定人群接种建议(一)60岁及以上人群。60岁及以上人群为感染新冠病*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目前,4个附条件批准上市的新冠病*疫苗Ⅲ期临床试验研究纳入该人群的数量有限,暂无疫苗对该人群的保护效力数据。但Ⅰ/Ⅱ期临床研究数据显示,该人群疫苗接种安全性良好,与18-59岁人群相比,接种后中和抗体滴度略低,但中和抗体阳转率相似,提示疫苗对60岁以上人群也会产生一定的保护作用,建议接种。(二)18岁以下人群。目前已有的疫苗尚未获得用于该人群的临床试验数据,暂不推荐18岁以下人群接种。(三)慢性病人群。慢性病人群为感染新冠病*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四)育龄期和哺乳期女性。如果在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疫苗,基于对上述疫苗安全性的理解,不推荐仅因接种新冠病*疫苗而采取特别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虽然目前尚无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病*疫苗对哺乳婴幼儿有影响的临床研究数据,但基于对疫苗安全性的理解,建议对新冠病*感染高风险的哺乳期女性(如医务人员等)接种疫苗。考虑到母乳喂养对婴幼儿营养和健康的重要性,参考国际上通行做法,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病*疫苗后,建议继续母乳喂养。(五)免疫功能受损人群。免疫功能受损人群是感染新冠病*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目前尚无新冠病*疫苗对该人群(例如恶性肿瘤、肾病综合征、艾滋病患者)、人类免疫缺陷病*(HIV)感染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该类人群疫苗接种后的免疫反应及保护效果可能会降低。对于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根据既往同类型疫苗的安全性特点,建议接种;对于腺病*载体疫苗,虽然所用载体病*为复制缺陷型,但既往无同类型疫苗使用的安全性数据,建议经充分告知,个人权衡获益大于风险后接种。(六)既往新冠患者或感染者。现有研究数据表明,新冠病*感染后6个月内罕见再次感染发病的情况。既往新冠肺炎病*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五、其他事项随着更多新冠病*疫苗的获批使用、疫苗临床研究数据的不断完善以及疫苗上市后监测和评价数据的增加,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需要,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来源:国家卫健委、上海疾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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